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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理
報警閥開啟后,報警管道充水,壓力開關受到水壓的作用后接通電觸點,輸出報警閥開啟及啟動供水泵的信號,報警閥關閉時電觸點斷開。
二、設置要求
1. 壓力開關安裝在系統管網或報警閥延遲器出口后的報警管道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采用壓力開關控制消防水泵和穩壓泵,并應能調節啟、停穩壓泵的壓力。
2. 雨淋系統和防火分隔水幕系統的水流報警裝置宜采用壓力開關。
三、檢查要求
1. 銘牌清晰、有安全操作指示標識和產品說明書。
2. 各組件不得有機構松動、明顯的加工缺陷,表面不得有明顯銹蝕、涂層剝落、起泡、毛刺等缺陷。
3. 測試壓力開關動作性能,打開壓力開關,將其常開或常閉觸點用萬用表連接,并使壓力開關動作,檢查壓力開關的常開或常閉觸點能否可靠通斷。
四、安裝要求
1. 壓力開關豎直安裝在通往水力警鈴的管道上,安裝中不得拆裝改動。
2. 按照消防設計文件或者廠家提供的安裝圖紙安裝管網上的壓力控制裝置。
3. 壓力開關的引出線應用防水套管鎖定,采用觀察檢查進行技術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