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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谷氨酸鈉:無色至白色棱柱狀結晶或白色結晶性粉末。略有甜味或咸味。基本上無氣味。加熱至120℃失去結晶水。味鮮,鮮味閾值0.012 g/100 mL或6.25×10-4 mol/L。略有甜味或咸味。不吸濕,對光穩定,貯存時無變化,在通常的食品加工和烹調時不分解,但在高溫和酸性條件(pH值在2.2~4.4)下,會出現部分水解,并轉變成5’-吡咯烷酮-2-羧酸(焦谷氨酸)。在更高的溫度和強酸或強堿條件下(尤其是后者),轉化成為DL-谷氨酸鹽,呈味力均降低。易溶于水。5 g/100 mL的水溶液pH值為6.7~7.2。微溶于乙醇。
產品說明: 由發酵所得L-谷氨酸經碳酸鈉或氫氧化鈉中和,精制而成。
L-谷氨酸鈉用途與注意事項:增味劑;鮮味劑。
使用參考:
項目 |
標準 |
魚類罐頭 |
2~5 g/kg |
蟹肉罐頭 |
0.5 g/kg |
豆制食品如素什錦等 |
1.5~4g/kg |
曲香酒 |
0.054 g/kg |
方便面調料 |
50~150 g/kg |
速煮面湯粉 |
100~170 g/kg |
湯類罐頭 |
1~2 g/kg |
蔬菜罐頭 |
0.5~3 g/kg |
肉類罐頭 |
0.5~4.0 g/kg |
香腸、火腿 |
1~3 g/kg |
調味汁、調味品 |
3~10 g/kg |
小吃食品 |
1~5 g/kg |
醬油 |
3~6 g/kg |
加工干酪 |
4~5 g/kg |
脫水湯粉 |
50~80 g/kg |
碎豬肉和午餐肉 |
5 g/kg |
熟腌火腿和熟豬前腿 |
2 g/kg |
谷氨酸鈉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在青豆罐頭、甜玉米罐頭、蘑菇罐頭、蘆筍罐頭、青豌豆罐頭(含奶油或其他油脂)、干酪中,其最大用量可按正常生產需要使用,對蘑菇、蘆筍等罐頭,尚具有防止內容物產生白色沉淀,改善色、香、味的作用。與核糖核苷酸鈉、琥珀酸鈉、天門冬氨酸鈉、甘氨酸、丙氨酸、檸檬酸(鈉)、蘋果酸、富馬酸、磷酸氫二鈉,磷酸二氫鈉以及與水解植物蛋白、水解動物蛋白,動、植物氨基酸提取物等進行不同的配合,可制成具有不同特點的復合鮮味料,廣泛應用于各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