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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0105191煤礦隔爆水袋 水袋
一、用途
為預防煤塵爆炸控制煤塵爆炸災害擴大,保證第一個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巖,掘進面的上下出口,有足夠的水量,以防止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擴大,隔絕煤炸傳播。
二、結構及質量技術標準
1、結構:YS水袋、長槽形、底部呈半圓縫合處粘結牢固、表面整齊光滑,如圖1所示YS水槽、呈長方形梯形、一次成型、表面光滑。如圖2所示。
2、各項技術標準如表所示
標準容積 20L 30L 40L 60L 80L 100L 誤差〉±5%
長 mm 800 600 400
寬 mm 300
高 mm 200
吊環個數 8 6 4
縱向抗拉強度 N/5cm 1167 1167
橫向抗拉強度 N/5cm 967 967
撕裂負荷縱向 N/5cm 137 137
撕裂負荷橫向 N/5cm 127 127
氧指數 >27 >27
封合強度 N/5cm 200 200
燃燒試驗 <12S <12S
三、隔爆水槽(袋)棚的設置地點
1、主要隔爆棚設置地點為:
a、礦井兩翼井筒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b、相鄰兩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的回風巷道;
c、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2、輔助隔爆棚的設置地點為:
a、采媒工作面的進風、回風巷道
b、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巖掘巷道
c、采用獨立通風并有媒塵爆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四、使用方法
1、水棚用水量;
隔爆水槽(袋)棚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根據布置方式而定)。
集中式水槽(袋)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種計算,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m 2 ;輔助水棚不少于200L/m 2
分散式水槽(袋)棚的水量按棚區所占道巷空間體積計算;不少于1.2L/m 3 。
2、水硼的位置設置;
a、水槽(袋)棚應設置在直線巷道內;
b、水槽(袋)棚與巷道叉交口,轉彎處的距離應保持50-70m;與風門的距離須大于25m;
c、第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30-60m;
d、在應設輔助隔爆水棚的巷道應設多組水棚,每組間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區長度:
a、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槽(袋)組的間距為10-30m;
b、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輔助棚區長度不小于20m,分散式的棚區長度不小于200m.
五、安裝方式
1、水槽(袋)棚 的安裝方式;可采用吊掛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原則是:當受爆炸沖擊力時,水容易潑出.布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斷面S<10m2時, NB/L×100> =35%
斷面S<10m2時, NB/L×100> =50%
斷面S<10m2時, NB/L×100> =65%
式中N-排棚上水槽(袋)個數;B-水棚迎風斷面寬度;L-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寬度.
2、水槽(袋)之間的間隙與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間的間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禁超1.8m,兩個水槽(袋)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1.2m.水槽(袋)邊與巷壁、支架、頂板、構筑物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1m、水槽(袋)底部至頂梁的距離不大于1.6m,如大于1.6m,則必須在該水槽(袋)的上方增設一個。
3、水棚距巷道軌面不應小于1.8m,應操持統一高度,需要挑頂時,水棚區內巷道斷面與其前后各20m長的巷道斷面一致。
4、吊掛水槽(袋),掛勾位置要對正,相向布置。排勾4—8mm的圓鋼,掛勾角度為60±5度,變勾25mm。
六、水槽(袋)棚的管理及注意事項
1、要經常保持水槽(袋)的完好和規定的水量;上邊緣需成水平狀態,達到設計要求;
2、每半月檢查一次;
3、水槽(袋)棚宣作輔助隔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