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途與適用范圍
本信號器依據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八十一條之規定,適用于煤礦井下具有爆炸性氣體的環境的皮帶運輸和轎車運輸的信號聯絡。信號旗采用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增強了井下作業的安全可靠性,提高了經濟效益,具有廣泛的推廣前景和使用價值。
由DXJ127/18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電源箱供電的多臺信號器間可進行單工通話、打點聯絡;
打點時發出單調信號音和連續的紅色光信號(發光二極管)。
二、性能特征
信號器的本安工作電源由關聯設備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電源箱提供。本安信號器之間,本安信號器與電源控制箱本安輸出之間的鏈接導線也是本質安全的。
該信號器和其他同類產品比較有以下三大特點:
a) 接線簡單,減少失爆點,易維護。
b) 通訊抗干擾能力強,傳輸距離遠而清晰。
c) 整體澆封模塊化。
將所有與鎳氫電池相關的充電電路,保護電路集成為一小型化的厚膜電路,然后將所有的電源元件,整體進行環氧澆封。澆封后形成一完整的電源模塊,對外只有本安電源輸入、本安電源輸出、保護輸出等端子。機芯電子部分環氧封裝,防潮濕,防振動,壽命長,維修量小。
三、主要技術參數
3.1 執行標準:MT287-1992《煤礦信號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Q/HCJ21-2010《ZXT18-X礦用本安型聲光通訊信號器》
3.2 額定工作電壓:DC18V
3.3 額定工作電流:≤100mA
3.4 內部電源電池組輸出:最高開路電壓Vo=10.8V
最大短路電流:Io=800mA。
3.5 通話方式:單工對講,通信距離不小于2000m
3.6 打點、通話信號響度:不小于85dB
3.7 打點信號方式:單音信號、信號頻率:2±0.4kHz
3.8 光信號形式:紅色發光二極管
發光方式:打點時長亮
光可見距離:不小于20m(黑暗中)
3.9 聯機臺數:2-8臺
3.10 防爆型式:礦用本質安全型;防爆標志:Exi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