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指出,美國2009年對華實施的輪胎特殊保障措施,是為轉嫁國內政治壓力采取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不僅損害了中方的正當貿易利益,也未能減少美國輪胎進口量。2010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輪胎數量比2009年下降23.6%,今年上半年進口量繼續同比下降6%。與此同時,美國2010年從全球進口的輪胎數量比2009年增長20.2%,今年上半年繼續同比攀升9%。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輪胎分會秘書長蔡為民表示,美國對中國乘用輪胎實施特保,其初衷是想增加美國本土輪胎產量,提高美國的就業率,但實際結果卻適得其反,其輪胎進口量不僅沒有減少,就業率也未提高。他表示,特保案實施后,美對華輪胎的需求并沒有下降,而僅僅是因為高關稅把中國輪胎擋在了門外,但從韓國、日本、墨西哥以及東南亞國家進口的輪胎數量卻達到了歷史高位。
蔡為民表示,目前輪胎特保措施已經實施了兩年。近年來,中國出口輪胎質量不斷提高,國外消費者對中國輪胎普遍持歡迎態度,而且中國輪胎企業這兩年已經成功開拓了新興市場,輪胎出口總量仍保持了適度增長。盡管如此,蔡為民仍然認為,對世貿組織的不公平裁決,中國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鄧雅俐表示,中國在加入WTO后,輪胎企業都一直努力按國際規則開展貿易活動,但仍然經常受到國際上一些不公平的待遇。采取進一步措施,是為了讓國際社會和相關組織認識到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不應被歧視,從而為國內企業爭取更加公平的貿易機會,使世界貿易更加有序、公平和合規運作。
據悉,中國政府在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國限制中國乘用輪胎進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啟動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世界貿易組織在2010年12月13日裁決美國對從中國進口的乘用輪胎采取過渡性特保措施未違反該組織規則;2011年5月,中國通知WTO仲裁機構,對中美輪胎特保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的專家組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