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今日就此發表談話稱,中方對此表示非常遺憾。他指出,美國2009年對華實施的輪胎特殊保障措施是為轉嫁國內政治壓力采取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未獲得其國內產業支持,不僅損害了中方的正當貿易利益,也未能減少輪胎進口量。2010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輪胎數量比2009年下降23.6%,2011年上半年進口量繼續同比下降6%。與此同時,美國2010年從全球進口的輪胎數量比2009年增長20.2%,2011年上半年進口量繼續同比攀升9%。美特保措施導致了扭曲貿易的后果。
這位負責人表示,中方敦促美方盡快終止特保措施,保證中國企業公平競爭的環境。
中國于2009年9月14日就美國對自中國進口的客車和輕卡輪胎不斷增加的關稅措施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磋商申請。
2010年12月13日,世貿組織專家組發布裁決報告,認定美國自2009年9月26日對從中國進口的涉案輪胎實施過渡性保障措施的做法并未違反其在《入世議定書》規定。專家組還認為,美國法規本身在執行因果關系判定標準時并未違法。
2011年5月24日,中國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就美國對進口中國客車和輕卡輪胎的相關措施案(DS399)專家組報告提出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