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復審將決定5年征稅期結束后傾銷和損害是否繼續存在以及是否有必要延長征收反傾銷稅的期限。傾銷調查期為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
反傾銷局要求各利益攸關方應于公告后40天內向該局提交相關材料。
此次復審將決定5年征稅期結束后傾銷和損害是否繼續存在以及是否有必要延長征收反傾銷稅的期限。傾銷調查期為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
反傾銷局要求各利益攸關方應于公告后40天內向該局提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