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 國務院安委辦11月10日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到“十二五”末,國家(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全部建成,國家、省、市三級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完成。
同時,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預防體系普遍建立;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更加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質量明顯提高。
《意見》強調,要依托現有中央石化、石油企業的應急救援隊,建設6個國家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14個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7個區域油氣田應急救援隊和1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技術咨詢中心。要進一步加大投入,配備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田方面相應特種專業救援裝備,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實際,依托有關石化企業的應急救援隊,建設本地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危險化學品企業較多的市、縣、鄉和其他小型危險化學品企業集中的地區和化工園區,可因地制宜,采取企業聯合、政企聯合或地方有關部門單獨出資組建的方式,建立專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
所有大中型危險化學品企業都要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不具備建立專職救援隊條件的企業必須建立兼職救援隊,沒有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的企業必須與鄰近的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救援隊簽訂應急救援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