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 )商務部今日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日本進口氯丁橡膠進行反傾銷期中復審立案。
公告稱,2012年6月8日,重慶長壽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和山西合成橡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中國氯丁橡膠產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主張日本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向中國出口氯丁橡膠的傾銷幅度加大,超過了該公司目前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請求對適用于該公司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
商務部依據相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國家的出口價格和正常價值等有關情況進行了審查。決定自即日日起對原產于日本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的進口氯丁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的期中復審。本次復審的傾銷調查期為 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005年5月10日,商務部對原產于日本、美國和歐盟的進口氯丁橡膠征收反傾銷稅。2010年8月25日,商務部對原產于日本的進口氯丁橡膠的反傾銷稅稅率進行了調整。 2011年5月9日,商務部對原產于日本、美國和歐盟的進口氯丁橡膠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5年。
據悉,氯丁橡膠主要用做電線電纜護套、膠管、耐油橡膠制品、耐熱傳送帶、印刷膠棍、膠皮水壩、建筑用密封條、公路填縫密封膠、橋梁支座、油田用電線防水帽、阻燃橡膠制品、各種密封圈墊以及化工設備防腐襯里和氯丁橡膠膠粘劑等,以及用于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粘合劑、海洋開發、醫療衛生、能源開發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