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 )8月6日,工信部印發《稀土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同時發布了《稀土行業準入條件》。業內人士表示,國家將通過提高稀土行業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產能,推動兼并重組,規范生產經營秩序。
稀土材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黃小衛告訴記者:“此次提高稀土準入門檻,預計全國有20%以上的產能將會被淘汰。由于這是我國首次從生產規模方面設置稀土準入門檻,因此政策效果還要看實施力度。”
《準入條件》強調,嚴禁無證、越界開采稀土礦產資源和使用破壞環境、浪費資源的采選礦工藝。
《準入條件》給稀土企業設置了生產規模、工藝、裝備三道準入門檻。在生產規模方面,混合型稀土礦山企業應不低于20000噸/年;氟碳鈰礦山企業應不低于5000噸/年;離子型稀土礦山企業應不低于500噸/年。使用混合型稀土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應不低于8000噸/年;使用氟碳鈰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應不低于5000噸/年;使用離子型稀土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應不低于3000噸/年。稀土金屬冶煉企業應不低于2000噸/年。
在工藝及裝備方面,混合型稀土礦、氟碳鈰礦開發應建有完備的“三廢”處理設施,以及專門的廢石場和尾礦庫。離子型稀土礦開發應采用原地浸礦等適合資源和環境保護要求的生產工藝,禁止采用堆浸、池浸等落后選礦工藝。稀土冶煉分離項目不得采用氨皂化等國家禁止使用的落后生產工藝。稀土金屬冶煉項目不得采用濕法生產電解用氟化稀土生產工藝、稀土氯化物電解制備金屬工藝。
《準入條件》對稀土企業的能耗和環保也提出了明確要求:混合型稀土礦、氟碳鈰礦采礦損失率和貧化率不得超過10%,離子型稀土礦采選綜合回收率達到75%以上,稀土金屬冶煉直收率大于92%,并要求所有稀土企業應通過環境保護部環保核查。
工信部要求,新建、改建和擴建稀土礦山開發、冶煉分離和金屬冶煉項目須符合上述準入條件。未達到準入條件的現有企業應通過淘汰落后、兼并重組與技術改造等方式,盡快達到要求。各級稀土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抽查和檢查,定期公告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
據了解,近期國內相關省份加大了稀土資源整合力度,特別是南方稀土資源整合進程開始提速。記者采訪多家企業獲悉,稀土準入門檻提高將使中下游企業數量減少,通過兼并重組,優勢企業規模將進一步壯大。樂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準入條件》如有效實施,可以消除行業存在的種種亂象,對行業今后的發展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