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了《關于開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決定“十二五”期間,在部分城市開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并選定了北京、深圳、重慶、杭州、長沙、貴陽、吉林、新余等8城市作為首批示范城市。
《通知》指出,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圍繞產業低碳化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和設備,支持重點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大力推廣應用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二是大力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鼓勵公交優先和各種公交便利化,倡導綠色出行。三是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推動既有居住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四是著力打造服務業聚集圈(帶)或聚集園區,大力發展社區服務、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服務業。五是建設完善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全面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六是積極推進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
據了解,在政策方面,中央財政除現有支持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各項政策優先向示范城市傾斜以外,還將根據項目投資、地方投入和節能減排效果等因素對示范城市給予綜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