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化工網訊: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5月10日發布了對原產于中國和日本的四氟乙烷(1, 1, 1, 2-Tetrafluoroethane or R-134a)反傾銷調查終裁, 建議對進口產品征收正式反傾銷稅(征稅期為5年,至2015年4月18日止)。
在終裁公告中, 反傾銷局仍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并采用結構價格來計算中國產品的正常價值。三家中國出口企業的傾銷幅度被認定為30-50%,其他中國企業為45-55%。
反傾銷局根據其認定的傾銷幅度,綜合考量進口數量、市場份額、進口價格、產能、銷售數量及費用、利潤率、庫存量等因素,認定中國產品給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據此,該局建議對中國產品征收正式反傾銷稅。
最終, 三家中國出口企業的傾銷稅率被認定為1.15-1.36美元/噸,其他中國企業為1.41美元/噸。
終裁公告表示,各利益攸關方可就本次終裁向海關及稅收上訴法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