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機安裝技術條件
螺旋機安裝的正確性是以后使用情況良好先決條件之一,其在使用地點的安裝必須妥善地進行,并滿足技術條件的要求。
1. 螺旋機安裝基礎至少應在螺旋機正式安裝以前 20 天澆灌完成,該基礎應能可靠地并保證不同地基過小而發生螺旋機下沉和額外的變化,保證螺旋機在運轉時具有足夠穩定性。
2. 螺旋機在安裝以前必須將那些在運輸中或卸箱時粘上的塵垢的機件加以清洗。
3. 相鄰機殼法蘭石應連接平整、密合,機殼內表接頭處錯位偏差不超過 2mm.
4. 機殼法蘭間允許墊石棉調整機殼和螺旋長度的積累誤差。
5. 螺旋體外經與機殼間的間隙應符合表 12 規定,最小間隙不得少于表中規定數值的 60% ,要大間隙,按用戶要求制作。
Mm
螺旋公稱直徑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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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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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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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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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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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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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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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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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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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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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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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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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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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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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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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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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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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螺旋機各中間懸吊軸承應可靠地固定在機殼吊耳上,與相鄰螺旋聯接后螺旋轉動均勻,沒有被卡住現象,安裝時可在吊軸承底座與機殼吊耳間加調整墊片以保證各吊軸承同軸安裝后螺旋體軸線的同軸度應符合。
螺旋機長度( 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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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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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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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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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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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軸度(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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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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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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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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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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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螺旋機主軸與減速電器的同軸度應符合 GB1184-80 ≤形狀和位置工差,未注公差的規定≥。
8. 螺旋機的各底在機殼裝妥后,均應使之著實后再擰緊地腳螺釘。
9. 所有聯結螺釘均應擰至可靠的程度。
10. 進出料口現場安裝應使進出料口的法蘭支承面與螺旋機的本體軸線平行,與相連接的法蘭應緊密貼合,不得有間隙。
11. 螺旋機裝妥應檢查各存油處是否人足夠潤滑油,不夠則加足之,其后進行無負載試車:在連續進行 4 小時以上試運轉后,檢查螺旋機裝配的正確性,發現不符合不列條件的應即停車,處理后再運轉,直至處于良好運行狀態為止。螺旋機運轉應平衡可靠,緊固件無松動現象;運轉 2 小時后軸承溫度小于 30 ,潤滑密封良好;減速器無滲油,無異常聲,電器設備、聯軸器安全可靠;空載運行功率小于等于額定功率 30% 。